关于换发新残疾人员证件有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安排部署,全省将统一换发新的《残疾军人证》、《伤残人民警察证》、《因公伤残人员证》和《伤残预备役人员民兵民工证》。
新证换发从即日起至2021年7月20日结束。换证期间,新旧证件均有效。从2021年8月1日起,旧证作废。
请目前享受抚恤的残疾军人、伤残人民警察、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兵民工、伤残预备役人员于2020年12月10日前持本人身份证、旧伤残证和2寸近期正面免冠白底彩色证件照片2张(警察着制式常服)到户籍所在镇街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办理换证登记手续。
为不影响残疾人员按规定享受交通、旅游等优待,本次换证采取以旧证换新证的方式进行。残疾人员到户籍所在镇街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办理登记后暂不收取旧证,待各镇街区退役军人服务站通知残疾人员领取新证时再将旧证收回。
各镇街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咨询电话:
东莱街道:8799515;
龙港街道:8835097;
东江街道:8618087;
徐福街道:8591258;
新嘉街道:8557925;、
滨海旅游度假区:8586011;
黄山馆镇:8890622;
诸由观镇:8567527;
七甲镇:15684080613;
北马镇:8912923;
石良镇:8751728;
下丁家镇:8622373;
芦头镇:8643729;
兰高镇:8637334
龙口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0年11月3日
最新评论
厉害呀
最不靠谱,时间不准时
16路车没有上来
这几个人还有脸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