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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将于2016年6月1日对龙口大事件相关产品(微信公众号:longkous)进行收购,收购仅包括龙口大事件的相关产品本身,不包含龙口大事件原负责人孙某某运营期间所产生的任何对外债务、权利纠纷、相关合作、任何违法侵权责任等。

2016年6月1日前,龙口大事件所发生的任何债务和法律纠纷问题,均与本公司无关,请相关权利人直接与龙口大事件原负责人孙某某联系。

龙口掌控传媒网络有限公司
2016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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