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加强机动车尾气排放污染防治,提高机动车尾气排放治理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家十部委《关于促进汽车维修行业转型升级服务质量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14]186号)以及《烟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烟台市柴油货车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烟办发[2019]6号)和烟交发[2019]118号关于印发《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与维护(IM)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烟台市交通运输局对我市申请建立M站的机动车维修企业进行了审核验收,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筛选出我市首批汽车尾气排放检测治理维护(M)站试点单位,现公布如下:
龙口市交通运输局
2020.10.28
最新评论
厉害呀
最不靠谱,时间不准时
16路车没有上来
这几个人还有脸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