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市疫情防控期间的市场价格秩序,严厉打击哄抬价格、串通涨价、囤积居奇、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营造和谐有序的市场价格环境。根据烟台市市场监管局的统一部署,日前龙口市市场监管局开展商品和服务明码标价专项整治行动。此次整治范围为各类商超、餐饮、宾馆酒店、旅游景区、农贸市场等行业和领域。整治行动自2020年3月16日起,持续到8月底结束。
此次明码标价专项整治行动,涉及广大消费者的吃、住、行、游、购。其目的是让广大消费者真实客观地了解商品和服务的内容及价格,是保障广大消费者知情权、选择权、监督权的有效方式,是经营者在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时必须遵循的义务。
对于未明码标价的、未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的、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等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行为,市场监管局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给予5000元以下的罚款;对于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内容和方式(虚构原价、虚假打折、不履行价格承诺等)进行价格欺诈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查出的价格违法信息将纳入社会信用监管系统,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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厉害呀
最不靠谱,时间不准时
16路车没有上来
这几个人还有脸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