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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口新闻】龙口市人民医院将按进价售药

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卫生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进我省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市物价、卫生、人社三部门共同审查研究,并报市政府同意,批准龙口市县级公立医院(龙口市人民医院)明起将先行试点,由此拉开了我市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的序幕。

    从2013年1月1日起,龙口市人民医院将开始取消药品加成,以进价面向老百姓售药,此举拉开了烟台市公立医院改革的序幕。

老百姓在公立医院也可以买到平价药了。此次烟台两家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改革,以破除“以药养医”机制为关键环节,取消药品加成政策,将公立医院补偿由医疗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财政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财政补助两个渠道。要求试点医院要将药品销售价格向社会公示。

龙口市人民医院作为烟台市县级公立医院医药价格的试点医院,将取消15%的药品加成。据了解,试点医院取消药品15%加成后医院减少的收入,20%由政府增加投入予以解决,80%通过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补偿。也就是说,患者就医原负担的药品差价的20%由政府买单;而另一方面因为调整医疗服务价格增加的医疗费用,也不会全部由患者负担,而是大部分由医疗保险和新农合来报销,这样对患者来说总体上是减轻了负担。

据了解,医药价格改革实施后,医院将以进价销售药品,不能再靠药品获利,“多开药,开贵药”的现象将会得以遏制。据物价部门工作人员介绍,按规定,门诊诊疗费也在这次上调范围,但考虑到此项收费绝大多数患者不能报销,为减轻患者负担未作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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