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是家庭纠纷
偏要矛盾升级
愣是被你耍出了威风
这是要闹哪样?
2019年3月14日,龙口市公安局民警接到报警称,李某在家中被其丈夫王某殴打。接警后,民警经了解,是由于家庭纠纷引起的,便带二人到公安机关调查处理。
可是,民警在公安机关对李某进行询问,要求王某回避时,王某拒不服从,发起飙来,一再冲撞、推搡民警,并将办案区内储物柜的玻璃撞碎。
在民警进行制止时,王某更是变本加厉,露出一副无赖嘴脸,在派出所办案区内,多次上演以头撞墙、撞门企图自残的闹剧,严重扰乱了公安机关的正常工作秩序。
被民警制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王某因扰乱单位工作秩序,被龙口市公安局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一场自导自演的闹剧,
最终以进拘留所收场!
民警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
(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
(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
(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学法懂法要守法,不能鲁莽去违法;
法律尊严来维护,不正之风扫清除;
如若置法于不顾,严厉惩处不留情。
最新评论
厉害呀
最不靠谱,时间不准时
16路车没有上来
这几个人还有脸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