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新嘉街道海徐和海刘两村合并的批复
新嘉街道办事处:
你街道《关于新嘉街道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新办发〔2013〕2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将海徐、海刘两村合并为海云新村,海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海徐村。
龙口市人民政府
2013年3月27日
龙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新嘉街道海徐和海刘两村合并的批复
新嘉街道办事处:
你街道《关于新嘉街道部分行政区划调整的请示》(新办发〔2013〕2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将海徐、海刘两村合并为海云新村,海云新村办公场所设在原海徐村。
龙口市人民政府
2013年3月27日
最新评论
厉害呀
最不靠谱,时间不准时
16路车没有上来
这几个人还有脸亮?